壹、關於發展遲緩兒童
兒童在長大成人的過程中,身高、體重、器官的體積會增長,稱之為「成長」,器官功能及智能的變化、成熟,則稱之為「發展」。
發展遲緩是指兒童在器官功能、感官功能、動作平衡、語言溝通、認知學習、社會心理、情緒等發展項目上有一種或數種,或全面的發展速度或品質上的成熟速度遲緩、落後。世界衛生組織(WHO)於2018年公布一項全球性大型全球性疾病負擔系統分析研究報告,推估分析了1990年至2016年間,全球195國5歲以下幼童發展遲緩之盛行率。報告顯示,全球約有8.36%幼童有發展遲緩情形,臺灣則較平均值低,約為5.93%。(BO Olusanya, 2018)。然而,您知道嗎?3歲前接受早期療育1年的療效,等於3歲以後再接受療育10年的療效。
貳、關於早期療育
早期療育是指為了讓發展遲緩或有可能發展遲緩的孩子能夠儘早克服發展遲滯的現象,趕上一般孩子的發展或者減少日後生活產生障礙的機會,所提供的整體性服務。若是越早接受療育與機能訓練則效果越佳。不但能使兒童的潛能得到發揮,各項機能得到充分的發展協助,對爾後家庭負擔與社會成本亦得以減輕。
早期發展影響著一個人未來人格及各方面的發展(例如:認知、語言、情緒等)。同時這個時期也是幼兒發展潛力最大的時期,因此如何及早提供各項刺激,促使幼兒在黃金階段得到適當的協助就益顯得重要。早期療育是一整體性的服務,除了包括對於個案本身的發展促進各項服務提供之外,對於家庭的服務是同樣的重要。因此在早期療育服務中可以包括:醫療復健的協助、特殊教育的訓練、親職教育的提供、家庭心理情緒的支持、福利服務的諮詢等服務。
參、何謂評估鑑定
無論是確定孩子是否有發展遲緩的現象或是想瞭解孩子的發展是否已達到一般兒童發展的水準及遲緩的原因,都需要仰賴評估鑑定工作的進行,因此在發展遲緩兒童的早期療育工作之中,評估鑑定的提供是一大重點。透過評估鑑定工作除了可以瞭解孩子的發展現況之外,亦可瞭解未來療育訓練的方向與重點。因此為求周延,評估鑑定工作的進行應該運用專業合作的方式,依據個別孩子的需要與能力加以安排並進行。簡單的來看,評估鑑定的重點包括心智方面、神經方面、遺傳內分泌方面、復健方面、智能方面、動作方面、語言方面、聽力方面、視力方面、家庭功能方面、教育方面等的評鑑。
肆、何謂療育服務及家庭服務
在協助孩子加強發展能力並改善發展現況的一項重要的工作範疇即是療育服務,療育服務的提供基本上包括了四大部份:
醫療服務的提供-包括物理治療、職能治療、語言治療、認知治療、行為情緒治療、親職教育、心理治療、聽能訓練、家族治療、視能訓練及相關之藥物、手術、輔具等醫療服務。
教育服務的提供-包括認知訓練、動作、溝通表達、社會能力、遊戲、親職教育等服務。
社會福利服務的提供-包括經濟支持、交通費用補助、臨時托育服務、家庭功能重建、社會支持網絡建構等服務。
早療網路資源(訊)的提供-包括各項活動、親職講座、研討會訊息、公告、衛教新知、門診時間、參觀辦法…等